惡男約房間談投資 灌酒性侵還錄影!拿片逼「再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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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房間談投資慘遭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約房間談投資慘遭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南投一名男子阿輝(化名)假借洽談投資名義約出女性友人小花(化名),事後更變本加厲,持私錄的性影像脅迫對方再次發生關係。南投地院一審重判8年4月,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做出判決,考量男子對部分犯行認罪,微幅調降刑期,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2月。

假投資真性侵

根據判決書,阿輝與小花於2023年10月認識,阿輝宣稱投資麻將館利潤優渥,誘騙小花投資20萬元。同年11月20日,阿輝約小花至旅館商談投資細節,還不斷勸酒,小花因不勝酒力陷入昏迷想吐,阿輝竟趁她泥醉不能抗拒之際性侵得逞。

2024年7月,阿輝傳送先前偷拍的性影像截圖給小花,威脅要將此事告知其男友,小花因名譽受威脅,被迫再度前往汽車旅館。過程中,阿輝再度將手機藏在衛生紙盒旁,全程側錄性影像,向小花勒索50萬元封口費,否則就要散布影片,小花忍無可忍報警處理。

阿輝一開始辯稱第一次性行為是「合意性行為」,還辯稱是因為更換手機才弄丟對話紀錄。但小花表示當時喝到頭暈目眩,雖努力拉住衣服但仍被阿輝扯掉,且阿輝在警詢時曾坦承「看她沒回答就做了」,被法官認定是趁人之危。

二審坦承犯行

二審階段阿輝改口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調解,但卻在調解期日以「睡過頭」為由缺席,且至今未賠償小花分文,惡劣態度未獲法官認同。

法官指出,阿輝為滿足私慾對小花性侵,不僅嚴重戕害小花身心,更以私密影像作為勒索工具,惡性極其重大。二審法官考量他在上訴後對「乘機性交」部分改口認罪,稍微節省司法資源,因此將該罪刑度由3年2月減為3年1月,其餘加重性交7年6月與恐嚇8月則維持原判。

最終,台中高分院撤銷部分原判,改定應執行刑為8年2月,沒收犯案手機。全案除恐嚇取財罪不得上訴外,其餘部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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