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貪汙遭到法辦,檢方前後發動6次搜索行動,查扣20公斤的金條和金磚,還把索賄贓款全都匯款到境外,遭到起訴。如今被判刑55年8個月,昨(26日)晚間檢方緊急拘提黃季敏,準備發監入獄。
戴著口罩和帽子,被調查局左右架著,進入北檢,他就是前消防署長黃季敏。17年前的八八水災,因為坐鎮救災累倒送醫,前總統馬英九還去探望他,當時被大家視為英雄,沒想到他涉嫌貪汙遭法辦。
北檢在2012年偵辦黃季敏,收押後發動6次搜索行動,查扣重達20公斤的金條和金磚。黃季敏利用採購案,索賄高達2000萬元,並將贓款所得全都匯款到境外,還圖利廠商台標公司2億元,換取招待出國,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如今判決結果出爐,累積刑期有55年8個月,26日晚上檢方緊急拘提黃季敏,隨後送往地檢署,準備發監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