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收賄逾2千萬 遭重判18年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收賄逾2千萬  遭重判18年
遭貪汙罪起訴的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利用辦理採購救難器材的機會,收賄兩千多萬元,圖利特定廠商,經過四年審理,一審判決黃季敏1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審理過程黃季敏一度還辯稱錢是投資股票賺的,但他的哥哥供出弟弟確實涉案,成為宣判關鍵。
消防署 黃季敏 採購 褫奪公權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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