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林渝鈞,找來金主再透過前妻長期放高利貸,甚至有包商還不出高額利息,被逼簽下新台幣1億元債務,昨天地檢署自清指揮廉政和調查局發動搜索約談,今天凌晨檢察官以貪汙治罪條例、重利和違反洗錢防法等罪向法院申請羈押,下午結果出爐,法院裁定林渝鈞羈押禁見,另蔣姓前妻和李姓女工友則以20萬元、6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檢調調查,林渝鈞自2022年開始,透過蔣姓前妻對高姓包商放款,月息達超過5分,甚至還在基隆地檢署停車場面交3百多萬利息,包商還不出高額利息後,就被強逼簽下1億元債務契約。檢調去年底接獲檢舉後清查發現,林渝鈞個人財產與其任公職所得相距甚遠,昨天發動搜索。
案經基隆地檢複訊至今天凌晨,地檢署認定林渝鈞已涉犯恐嚇、重利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3項罪名,並以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下午法院裁定出爐,因林渝鈞有刪除手機內訊息等行為,而本案尚有其他共案待查,林有湮滅證據串證之可能,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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