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小黃運將,日前在美麗華附近並排臨停,遭員警盤查,沒想到他竟然被查出,不但因為酒駕導致駕照被註銷,就連執業登記證也已經過期,甚至還冒用他人的執登開車載客。這下除了吃上4張罰單之外,還涉犯社維法,算下來最高挨罰4萬5800元。
警方:「啊,這要扣車齁,對啊,無照要扣車。」
巡邏到一半,發現小黃違規,員警上前盤查,卻發現你怎麼會沒有駕照。小黃運將:「這是註銷的,我看可不可以不要扣。」
執業登記證被抓包跟本人不符,運將這下百口莫辯,只能全部從實招來。小黃運將vs.警方:「這個是別人的,(你有喊還是別人的),對啊別人的,(所以你是影印別人的)。」
苦苦哀求也沒用,只能眼睜睜看著生財工具被拖走。當時這一名蘇姓小黃運將在美麗華附近違規並排臨停,讓乘客下車,因此被巡邏員警給盯上。警方一查不得了,因為他有多項違規。
根據判決書指出,蘇姓運將在106年以及107年接連酒駕上路,導致駕照被註銷,執業登記證也早就過期7年之久。沒想到他不但跟朋友借小黃來載客,還冒用對方的執登,這一回接連被開出4張罰單,包含並排、臨停、無照、兩張無執業登記證,挨罰最高4萬3800元的罰鍰之外;另外冒用他人能力之證明文件,已經違反社維法,遭裁處2000元。
台北市交大綜合組分隊長吳鵬竣:「如已吊銷、註銷、換領普通駕駛執照,或有其他喪失職業駕駛人資格情事者,執業登記證將被廢止。另執業登記證的有效期限到期,該有效期限於法定屆滿期後,當然失其效力。」
如果民眾搭乘計程車,發現駕駛執業登記證過期,或者疑似有冒名情況,可以記下車號司機姓名、證號以及搭乘時間,再向原發證單位檢舉。
東森新聞關心您
違法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