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發愛心白米竟過期8年 公所澄清「日期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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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公所日前舉辦寒冬送暖,卻有受贈戶收到過期快8年的白米。(圖/東森新聞)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日前舉辦寒冬送暖,卻有受贈戶收到過期快8年的白米。(圖/東森新聞)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日前舉辦寒冬送暖,卻有受贈戶收到過期快8年的白米,對此區公所澄清,是提供方標示錯誤,會主動通知民眾辦理更換。但民進黨市議員黃瓊慧批評,區公所的回覆令人無法接受,說日期印錯實在太牽強。

桃園區公所舉辦寒冬送暖活動,但卻有民眾領了物資後發現,其中一包白米,包裝上的製造日期是2017年2月8號,有效期限是2018年2月7號,算一算這包米,竟然已經過期八年。

桃園市議員(民)黃瓊慧:「(公所)他們的回覆,竟然是這包白米並沒有過期,是上面的日期印錯,民眾可以安心的吃,這種回覆真的讓人無法接受。」

桃園區公所表示,向提供方查核,確定為標示錯誤,已經主動通知民眾,如果領到過期白米,可以辦理更換。

桃園區公所主任秘書周政毅:「他們其實是不小心有印錯的狀況,但是為了避免民眾疑慮,我們還是請他全部進行做一個更換。」

事後公所也趕緊盤點剩下的物資,確認有無過期狀況,原本愛心送暖的活動屬立意良善,受贈民眾卻收到有疑慮的食品,讓好意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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