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男子阿偉(化名)疑似因酒醉,竟在深夜一邊騎機車時,一邊尋找目標,他看中了一名落單少女,於是強行「熊抱」對方10多分鐘,期間還做出強吻、摸胸等惡劣行為,不過,高等法院高分院審理此案,將他依強制猥褻罪為由,判3年1月有期徒刑,後續他再次上訴,遭駁回定讞。
判決書指出,此起事件發生於2024年2月10日深夜11點許,阿偉騎機車在前鎮區閒晃,並尋找目標下手,他在看上落單少女後,竟色慾薰心,不僅上前熊抱少女,見她大聲呼救後,阿偉還順勢強吻、襲胸,行徑相當惡劣。
在脫離險境後,少女趕緊跑進派出所報案,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並依身形、特徵比對就是阿偉犯案。在將阿偉帶回警局釐清案情後,訊後依涉犯強制猥褻罪嫌函送法辦。
阿偉在案發後坦承犯行,也稱自己是因為當時喝醉了,原本是想搭訕,但卻將少女拉過來抱住,並承認確實有對少女進行不當行為,全程歷時約10到20分鐘,觸碰胸部約5分鐘。
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阿偉3年3個月徒刑,他不服上訴改判3年1個月徒刑,但他不服二審結果,又再次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正式定讞,檢方將於近期通知阿偉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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