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求復合!新北男瘋狂跟騷跪前女友老家 下場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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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陳男2月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官判陳男2月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與女友小花(化名)分手後,為了挽回對方,竟展開一連串恐怖跟騷行為,不僅打電話、送禮到小花工作處所外,數度到小花住處、友人住處盯哨,攔阻小花離去,甚至跪在小花的老家門前,讓小花不堪其擾報警提告,而陳男則辯稱,自己只是想問小花為何要提分手,對方一直都在欺騙,隱瞞有男友,自己的行為都是出於關心,但新北地院不予採信,依跟蹤騷擾法判陳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與小花過去曾為情侶關係,小花前年9月30日向陳男提分手,並表明無意再繼續來往,沒想到,陳男卻展開一連串恐怖跟騷行為,從前年10月開始,利用手機撥打電話騷擾,贈送花束、早餐、筆記本,阻小花上計程車,尋求對方原諒。

更有一次,見小花疑似拖著行李箱離開,以為小花要回老家,竟開車到老家等待,更跪在她家門前,但小花實際上並沒有回老家,而是母親轉告她的;此外,小花在搬家時,赫然發現行李箱邊角內有被安裝定位器,懷疑陳男因此才會得知她的行蹤。

新北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曾做過這些事,但他辯稱,只是要問小花為什麼要跟自己分手,而且對方都在欺騙他,隱瞞她有男友,他的這些行為都是出於關心小花,不認為是跟蹤騷擾。

但新北地院法官不予採信認為,陳男不思以理性面對小花表明分手之意,無視對方感受,短時間多次跟蹤騷擾對方,使小花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與社會活動,承受精神上的困擾與痛苦,另考量陳男否認犯行,不能正視自己行為已經觸法的犯後態度,因此依跟蹤騷擾法判陳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新北市 新北地院 跟蹤騷擾 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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