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警打獵誤奪命! 「上膛獵槍」走火擊中友釀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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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山打獵,卻不慎中彈,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圖/東森新聞)
男子上山打獵,卻不慎中彈,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圖/東森新聞)

15號深夜,花蓮鳳林分局一名休假員警,與好友一同前往馬錫山上打獵。過程中,他因急著上廁所,將已上膛的獵槍臨時放在擋土牆邊,沒想到獵槍突然倒下走火,子彈剛好射中同行好友的右胸,導致對方當場昏迷,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發現,當事員警持有的兩把獵槍皆為未登記獵槍,目前已解除其配槍,並依法偵辦。

晚間,一名男子倒臥在產業道路中央,眾人神情緊張,救護人員趕緊上前,準備將人抬上救護車。因為這名男子上山打獵,卻不慎中彈,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而開槍的竟是警察好友。白天再回到現場,可以清楚看到路中央留有大片血跡。

案發在15號晚間,花蓮鳳林分局一名51歲卓姓警員,趁休假時間開著小貨車,約了兩名好友,三人一同前往光復馬錫山打獵。三人將車停在環山產業道路上,61歲的朱姓男子見四下無人,便蹲在貨車後方如廁。

此時,卓姓員警也跟上,卻將已上膛的獵槍立放在一旁的擋土牆邊,不料一個不穩,獵槍倒地不慎走火,子彈擊中正在上廁所的朱姓男子。朱姓男子右胸中彈,當場昏迷,同行的兩名好友怎麼呼喊都沒有反應,立刻通報救護。不過在送醫途中,朱姓男子已無呼吸心跳,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第一時間趕抵現場封鎖蒐證,並依法查扣相關證物。據了解,卓姓員警雖具有原住民身分,但持有的兩把獵槍皆未登記,且經確認為自製獵槍。

鳳林分局長劉玉祥表示:「本分局對於本案發生深表遺憾,已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調查,確保案件公正透明、釐清真相,並對死者家屬進行關懷慰問。」

卓姓員警身為人民保母,卻非法持槍,鳳林分局已要求先行解除其配槍,並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一時疏忽釀成悲劇,也讓原本的好友聚會,變成天人永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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