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小三尪夜班」人夫鹹濕簡訊露餡 她判賠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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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人夫與小三暗中交往近一年,法院審理後認定侵害配偶權,判小三賠償60萬元。(示意圖/Pixabay)
彰化一名人夫與小三暗中交往近一年,法院審理後認定侵害配偶權,判小三賠償60萬元。(示意圖/Pixabay)

彰化一名人夫婚內出軌,與小三交往長達近一年,不僅互傳大量鹹濕簡訊,還趁對方丈夫上夜班時多次幽會發生性行為。正宮抓包後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小三明知對方已婚仍持續交往,情節重大,判賠正宮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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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傳鹹濕簡訊發展不倫

判決指出,人夫與妻子婚姻關係仍存續期間,自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間,與小三頻繁聯繫。雙方不僅在通訊軟體中互道「愛你」、「晚安」,對話內容也充斥調情與性暗示字眼,互動早已超出一般朋友界線,期間更多次一同外出,關係親密。

趁夫夜班多次幽會

案件審理時,小三辯稱僅是日常聊天,對話多由人夫主動挑逗,自己並未踰矩,甚至否認發生性行為。不過,人夫則在庭上坦承,兩人實際交往近一年,幾乎每週趁小三丈夫上夜班時前往其住處過夜,平均一週至少2次,累計性行為次數超過10次,並曾前往汽車旅館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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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為小三明知人夫已婚,仍持續發展不正當關係,足以破壞正宮婚姻圓滿,侵害配偶權情節明確。考量雙方身分、經濟狀況與侵害程度,認定正宮求償金額過高,酌減判賠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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