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人夫阿豪(化名)因參加慢跑活動結識珊珊(化名),兩人因志趣相投展開交往。妻子小美(化名)發現後憤而求償200萬元。最終桃園地方法院判處珊珊應賠償精神撫慰金12萬元。
★延伸閱讀★高雄軍人瞞婚找小三她懷孕怒提告:就跟你說在外面
判決書指出,阿豪與小美為夫妻,育有2名子女,不料阿豪因慢跑活動結識珊珊,並開始交往,不僅多次牽手逛街、共進晚餐,甚至一同進出飯店多次發生性行為,珊珊明知阿豪已有婚姻,卻仍於2025年1月間一同前往知名農場旅遊並同住一房。
珊珊則主張「配偶權非憲法權利」來規避責任,不過法官強調,明知他人有配偶卻與之交往,且互動方式已足以動搖婚姻穩定,就屬於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加損害於他人,更指出珊珊與阿豪「同房共宿」的事實明確,已破壞小美婚姻生活的幸福。
★延伸閱讀★人夫出軌健身網紅!趁妻出國帶回家激戰法院判決出爐
法院經審酌,小美目前為家庭主婦、無收入,而珊珊則擔任鐘點工,平均月薪僅約1萬4,000元。法官考量珊珊的侵權行為態樣及雙方經濟狀況後,認為小美求償的200萬元慰撫金過高,最終裁定珊珊應賠償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