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子阿蝻(化名),2007年於假釋期間連續性侵2名女子,遭判刑12年,沒想到出獄後未悔改,再度於今(2025)年強闖女同事小芬(化名)的房間,對其施暴並性侵得逞。近日台南地院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阿蝻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蝻與小芬為同事關係,小芬就住在與辦公室相連、有獨立鐵門的房間內。今年5月某日下午,阿蝻看到小芬獨自在辦公室內,竟將她推進房間侵犯,期間小芬強力反抗,但遭到阿蝻毆打、威脅性命,最終性侵得逞,事後小芬驗傷並報案提告。
雖然辯方主張應依《刑法》第59條之規定減刑,但法官指出,阿蝻曾在2007年假釋期間,先後對2名女子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及強制性交罪,與所犯他罪合併定執行刑12年確定,2018年8月30日刑期滿執行完畢後,竟再犯此案,認為阿蝻自我約束力薄弱、惡性重大,不符減刑之條件。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蝻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成立,判其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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