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於近日傳出一起引發社會討論的案件。一名女子於昨(12)日在Threads發文指出,在收到檢方傳票後,驚覺自己在2年前前往派出所報案、製作筆錄時,遭承辦警員偷拍,其影像事後又被利用AI技術合成不當性影片。該女子表示,若非收到傳票,至今還是完全不知情,直呼「受害者還不止我一位,實在是太誇張」,這名警員後續也遭到懲處,記一大過處分並調職處理。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警員個性較為低調,平時也總是獨來獨往。沒想到他卻在處理一起家暴案件時,被民眾發現行為「怪怪的」,經清查後才發現,他的手機不僅有多名民眾的照片,且這些人的臉都被合成為「裸體」性影像,受害者約有5、6人,而員警是將合成好的影像儲存在自己的手機內,並未對外傳播。
貼文曝光後,引起不少熱議。不少網友痛批「也太誇張,知法犯法還是警察」、「警察做這件事?!傻眼到爆」、「好險我看得懂中文,這什麼玩意兒啊」。而貼文中也有同樣為受害者的女子現身說法,並表示自己「是在派出所借用洗手間被偷拍」,後續將向該警員附帶民事求償,並希望與其他被害人聯合聘請律師,並根據刑事判決結果提起相應的精神損失。
對此,警方回應,發現這名警員疑有不當蒐集民眾照片資料,已立即依高雄地檢署指揮查扣手機,並對其行政責任核予大過一次,並調整服務地區,同時追究監督不周責任。分局強調,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若查證確有不法,將嚴格究辦,絕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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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若觸犯法將以刑法235條中的散布猥褻罪,非自願遭散布之成人性影像已有刑法319-3條專法、兒少性影像遭散布則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作為規範,提醒民眾避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