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台中普發4萬」圖卡遭移送!裁定不罰

聽新聞
台中市有2位民眾在網路上轉貼圖卡「台中市長盧秀燕普發4萬」,被依社維法移送。(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中市有2位民眾在網路上轉貼圖卡「台中市長盧秀燕普發4萬」,被依社維法移送。(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中市有2位民眾在網路上轉貼圖卡「台中市長盧秀燕普發4萬」,被依社維法移送,台中地方法院判決出爐,2人皆裁定不罰。

根據判決書內容,7月28日洪男在瀏覽網站時,發表留言「現在臺中大家都期待年底有四萬」,附上一張盧秀燕的圖片,寫著「臺中市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年終獎金普發四萬」,被民眾截圖舉發涉嫌造謠,認定違反社維法「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規定,移送台中地院

d8446906
台中市府曾公告,切勿相信相關圖卡。(圖/台中市政府)

洪男承認發布留言,且有螢幕截圖為證,確認留言真實存在,不過洪男在警詢時表示,那則留言不是他自己的想法,只是在網路其他地方看到該張圖片,就信以為真轉貼。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由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明文規定,發布者明知消息為假、且要讓閱聽者感到恐慌與畏懼,才可成立,但洪男發布圖文大眾多持保留態度,如果內容為真,民眾樂見其成,若為不實資訊,則會感到惋惜,並不會感到恐慌與畏懼,因此無法達到影響公共安寧之程度,不予處罰,保障依憲法享有的言論自由。

另一名陳男7月28日也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布相同圖文,導致台中市政府及區公所接獲許多民眾詢問「普發4萬元」,認為此行為已有影響公共安寧,不過台中地院認定陳男屬於討論公共事務,並非造謠。此外,儘管有多位民眾向市政府以及區公所詢問,但不代表民眾因此不安,因此難以認定影響公共安寧,也不予處罰。

台中 造謠 普發 提告 台中地院
上一篇
快訊/永和工地圍籬倒塌 妙齡女路過遭壓傷
下一篇
台中男「狠砍2鄰居」依殺人未遂移送 70歲翁重傷未脫險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