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朝陽科技大學一名20歲的李姓大學生,因家裡經濟條件差加上家人罹癌需要醫藥費決定先休學,未料卻被校方要求繳交1.8萬元的學雜費才能辦理,負擔不起最終走上絕路,引起不小的爭議,對此台中市社會局今(15)日證實,李大學生一家為列冊的中低收入戶,也透露李生還有一名半工半讀的弟弟,將派社工追蹤其就學與就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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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李大學生大一時有申請中低收入戶減免,但今年大二開學時沒有申請,按照規定須在9月8日註冊截止日前,繳交包括學費、雜費、電腦及學生團保費總計5萬6324元的費用,李同學在開學後第三週來辦理休學,依照教育部規定需退1/3學雜費,不過因為李同學沒有繳交,因此才需要繳納1萬8000多元,加上李同學沒有主動提出經濟困難,申請休學時也未提到這方面的狀況,校方人員也沒發覺異狀,最終釀成憾事。
對於李大學生的離世,朝陽科技大學表示深感遺憾,強調學校設有急難扶助金,也有學雜費減免或分期、請領生活助學金等管道,只要學生提出困難,學校就會幫忙解決,未來也將針對有需要的學生標示身分主動關心,希望不要再有類似遺憾發生。
台中市社會局也證實,李大學生一家確實為列冊的中低收入戶,且還有一名半工半讀的弟弟,未來將派社工追蹤弟弟的就學與就業情形,也呼籲若有家庭面臨貧窮、失業、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脆弱情事,可主動向各區的「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尋求協助,將有社工提供專業評估與資源轉介,幫助需要的人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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