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一名吳姓男子,今年7月間,酒後失控持螺絲起子、剪刀在母親面前揮舞、敲打頭部,更持檳榔刀刺向母親左手,造成12公分刀傷,轄區警方到場喝令開門時,吳男更恐嚇母親不得說話,也不准開門「如果開門就要刺妳」,導致母親心生畏懼,最終警方強勢破門逮人,並將吳男移送法辦,案經起訴後,新北地院日前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5月徒刑。
判決指出,45歲吳姓男子今年7月11日上午10時許,酒後持螺絲起子在64歲母親面前揮舞,恫嚇「怕不怕」,接著持剪刀刀背敲打母親頭部,隨後再以身體壓在母親背上,將母親壓倒在地,持檳榔刀刺向母親右手臂,造成母親有頭部擦挫傷、右上臂12公分刀傷。
轄區新莊警方接獲報案到場要求吳男開門時,吳男拒不配合,更要母親不得說話或開門,接著更恫嚇「如果開門就要刺妳」,讓母親心生畏懼,警方多次告知開門未果,考量屋內有人受傷,因此強勢破門逮人並移送法辦,檢方也在今年8月間將吳男提起公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吳男飲酒後情緒控款不佳,以尖銳刀器恐嚇、傷害其母,導致其母傷勢不輕,更使她心生畏懼,讓本來應該是溫暖安全的家充滿恐懼;另審酌吳男犯後羈押至今,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戒酒,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但迄今未獲母親諒解,因此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5月徒刑。扣案的檳榔刀、螺絲起子、剪刀沒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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