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撞擊前車! 騎士掏「電擊棒」威脅下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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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加上恐嚇危害安全罪,共被判刑7個月。(圖/東森新聞)
肇事逃逸,加上恐嚇危害安全罪,共被判刑7個月。(圖/東森新聞)

一名41歲騎士,逆向撞上前車,但他不只辱罵該騎士,還掏出電擊棒威脅,因為肇事逃逸,加上恐嚇危害安全罪,共被判刑7個月。

後方騎士跨越車道,逆向行駛,疑似想要超車,沒想到下一秒,就和前方左轉車輛,發生碰撞,結果兩人都摔在地上。但是後方騎士肇事,看到前車騎士想要報警,就拿出電擊棒威脅,沒等到警方到場,肇事逃逸。

這起事件,發生在新北市中和區自立路,經過檢警調查發現,當時騎在後方的41歲郭姓駕駛,騎乘母親的機車,撞上前車。

警察局受理報案,並通知郭男到案說明,但郭男並沒有到案,全案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妨害自由等罪嫌,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最終法院判決郭男,因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30天,肇事逃逸則判處6個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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