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 許姓店長涉過失致死等罪8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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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中港店2月13日發生氣爆。(圖/東森新聞)
新光三越中港店2月13日發生氣爆。(圖/東森新聞)

新光三越中港店2月13日發生氣爆,明天重新開幕。台中地檢署今(26)日傳喚中港店許姓店長,訊後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諭知新台幣80萬元交保

台中新光三越百貨2月13日發生氣爆後暫停營業至今,台中市政府今天公布,新光三越提送的恢復使用申請已通過審查,台中新光三越百貨明天將重新開門復業。

台中地檢署透過文字稿指出,檢察官偵辦新光三越百貨氣爆事故案,今天下午通知被告許姓店長到案說明,認定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訊後諭知8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

•以上言論由 中央社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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