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電鍋送拾荒婦!清潔隊員被起訴貪汙 哽咽: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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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員撿到電鍋送給拾荒婦,涉貪汙罪。(示意圖/東森新聞)
清潔隊員撿到電鍋送給拾荒婦,涉貪汙罪。(示意圖/東森新聞)

台北市一名5、60歲黃姓資深清潔隊回收車上,發現一個還可以使用的電鍋,想送給拾荒婦人煮飯用,儘管電鍋殘值僅32.56元,仍被依貪污罪起訴。黃男出庭時心情低落,表示本來只想物盡其用做好事,沒想到這麼嚴重。

據了解,黃男是台北市環保局北投區清潔隊員,去年7月26日晚間,黃男在轉運站的回收車上撿到一個外觀完好的電鍋,回家測試功能完好後,就送給了一名不認識但常見到的拾荒婦人,希望她可以用這電鍋煮飯吃,也讓回收的電鍋物盡其用。

清潔隊得知此事後,應求黃男歸還舊電鍋,黃男因不好意思向婦人討回,自掏腰包買了一個新電鍋給婦人,再將舊電鍋取回。黃男主動向上級自首,北市環保局認為黃男是公務人員,不得私自拿取電鍋,黃男被移送法辦。

環保局北投區隊長卓昕岑表示,當時黃男的行為被人看見並檢舉,調閱監視器後查證屬實,經職工考核委員會審議,先記過1次處理,且將影響今年度考績。因涉及貪汙,送往台北市政風處查處,政風處約談時,建議他自首,環保局幹部也有陪同他前往開庭宣告起訴。

士林地檢署偵辦後將黃男依貪污治罪起訴,考量該電鍋殘值僅剩32.56元,情節輕微及其自首認罪,建議法院從輕處理。不過黃男還是會被量刑,但有望易科罰金或獲得緩刑。

環保局強調,資源回收物收集後變賣仍是市府資產,不是被丟棄的物品就是垃圾,環保局平時都有對內宣導,回收來的物品是公物,不能拿,黃姓隊員可能較年長、一心助人,可惜了一念之差。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男出庭時心情低落,坦言「真的不知道這麼嚴重」,只是希望婦人可以拿來煮熱飯,過得好一點,他語帶哽咽表示:「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也很害怕,不知道會不會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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