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婚姻忠誠是夫妻間最基本的道德義務!一名妻子在與丈夫結婚不到一年後,意外發現丈夫手機中出現一名陌生的LINE好友。經過追問,她才得知丈夫已有外遇,且與對方多次發生性行為。更令妻子痛心的是,丈夫甚至直言自己靠「賣慘」的方式,來與對方維繫不倫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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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這對夫妻於去(2024)年5月登記結婚,未料今年3月間,妻子在丈夫手機裡發現陌生好友,才揭露外遇真相。丈夫承認自今年1月至3月間,已與小三發生多次性行為。事情曝光後,丈夫更於4月搬離婚後同居住所,轉往小三家中同住,妻子憤而提告。
案件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丈夫辯稱,在坦承外遇後,夫妻曾嘗試修復感情,但雙方關係早已因內耗而破裂。由於婚後租屋處租約即將於4月底到期,他遂於4月15日搬離,暫住在小三家中客房,並持續與妻子協商離婚事宜,雙方最終於4月24日完成離婚登記。
丈夫還表示,小三最初並不知情自己已婚,因此主觀上沒有侵害妻子配偶權的故意。直到他在4月15日坦白婚姻身分,並告知正在協商離婚、無處可住後,小三才同意讓他暫時借住家中,且兩人並未共用房間。
小三也辯稱,在妻子所提交的錄音中,雖然她曾坦承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但那段錄音僅1分多鐘,缺乏完整上下文,不足以證明她明知對方已婚,仍蓄意介入婚姻。
不過,法院細查夫妻對話紀錄後認為,妻子曾直接質問丈夫:「可是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她知道你有老婆,然後還繼續跟你發生性關係」、「你不可能沒問吧…就是她也願意接受說你有老婆,然後還願意跟你發生性關係」。
丈夫卻回應:「我就賣慘啊,我沒有地方去啊」、「啊我就賣慘啊,她也覺得我很可憐啊」。對此,法官認為,依一般社會常情判斷,若小三確實毫不知情,丈夫理應立即澄清,而非以此方式回應。
此外,法官也注意到,丈夫與小三拍攝性愛影片時手上仍戴著婚戒,這足以讓一般人懷疑其可能有婚姻關係。然而,小三卻全程未曾詢問,顯示她刻意忽視甚至迴避確認,存在故意逃避查證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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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法官認為丈夫與小三的行為已明顯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嚴重破壞妻子婚姻生活之和諧與幸福,屬不法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最終裁定丈夫與小三須連帶賠償妻子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