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昨天(8月31日)傳出一起未禮讓行人的恐怖車禍!一名謝姓老翁駕車行經中山路、中山路184巷口時,闖紅燈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要過馬路的莊姓少女,導致她全身多處擦挫傷、額頭與後腦杓受創,有腦出血症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而轄區三峽警方到場時,謝翁宣稱「自己眼睛不好」,後續除將依過失傷害罪嫌送辦外,也將面臨闖紅燈、未停讓行人致人受傷,2項違規罰單。
據了解,71歲謝姓老翁為當地某水電行老闆,昨天(31日)上午11時許,駕車沿著三峽中山路往大智路方向行駛,行經中山路184巷口時,卻未注意到路口已顯示為紅燈仍穿越路口,更當場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要過馬路的16歲莊姓少女。

新北市消防局獲報到場,發現莊女頭部受到撞擊,意識昏迷,緊急送往三峽恩主公醫院搶救,經院方評估,四肢擦挫傷、額頭及後腦勺受創並有腦出血症狀,經緊急進行手術治療後,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轄區三峽警方到場,發現謝翁酒測值為0,他宣稱自己「眼睛不好」,加上沒注意到車前狀況,所以才會撞上莊姓少女,由於莊姓少女的家屬已明確表達提告意願,因此警方在製作筆錄後,將依過失傷害罪嫌將謝翁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此外,謝翁闖紅燈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開罰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未停讓行人致人於傷,則依同條例第44條第4項,處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兩張罰單若都以最高罰鍰計算,謝翁將吃上4萬14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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