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評論員李正皓6月19日晚間駕車載女友離開三立電視台途中,突遭陌生男子持辣椒水噴臉,1至2秒後即逃逸,警方隔日在景美逮捕21歲吳姓男子,後續追查到3名共犯。經過67天調查,士林地檢署於今(25日)依傷害罪起訴4人。
6月19日晚間李正皓正要駕車離開三立電視台時,遭吳男攔車並持辣椒水噴向李正皓的臉,隨後迅速逃逸,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嫌犯下落,隔日在景美一處便當店抓獲吳嫌。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案發前一日吳男與3名友人在公園聚會,隨後前往三立電視台樓下「場勘」長達2個半小時。23日警方抓捕3名共犯,3人稱並不知情攻擊行動,只是陪吳男逛街或運動。警方認為供詞避重就輕,與監視器畫面相矛盾。
吳男一再強調是因行車糾紛,才一時衝動犯案,但警方查出吳男名下只有5至6萬元存款,還宜事件背後還有人在操盤,不排除為收取所謂「安家費」而鋌而走險。
檢方訊後認為3人涉妨害自由,諭令交保並限制住居,另外,檢方聲押吳男但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僅裁定限制住居,連保釋金都免繳即可返家。經檢警抽絲剝繭,歷時67天調查,士林地檢署於今(25日)偵結,全案依妨害自由等罪嫌,對吳姓主嫌及李、吳、陳3名共犯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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