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聘外籍看護伸狼爪!噁喊「這樣會很舒服」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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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上工4天遭陳姓雇主強拉企圖侵犯,最終提告成功,法院判陳男賠償30萬元並緩刑3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外籍看護上工4天遭陳姓雇主強拉企圖侵犯,最終提告成功,法院判陳男賠償30萬元並緩刑3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北一名陳姓男子為照顧母親,聘請外籍看護小婷(化名),未料才上工短短4天,陳男竟以按摩為由將她叫進房間,趁機觸碰大腿,甚至強行拉倒企圖侵犯。所幸小婷極力反抗,最終未遭得逞,並憤而提告。士林地院判決陳男須賠償30萬元並獲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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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23年11月16日聘請來台工作的印尼籍女子小婷,協助照顧母親。豈料才過4天,11月20日晚間,他便心生歹念,要求小婷進房間替他按摩肩膀。小婷在替陳男按摩的過程中,陳男突然伸手觸碰她的大腿。小婷因被侵犯感到不適,立刻想轉身離開,不料卻遭陳男強行壓倒在身上,甚至還強拉她的手觸碰自己的下體,並將她推倒在床上。

在此過程中,陳男甚至以雙腳夾住小婷的下半身,並強行脫去她的衣物,意圖性侵,期間還對小婷說:「這樣會很舒服」、「我不會射在裡面」等語,小婷不斷掙扎,最終才得以脫身,事後小婷隨即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案經警方調查後,依性侵害犯罪相關法條將陳男移送檢方偵辦。士林地院審理時,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並在庭上公開致歉。雙方後續透過法院調解,由陳男支付新台幣30萬元賠償,小婷同意接受和解。

法官審酌後認為,陳男為滿足私慾,嚴重侵犯受僱看護的身體自主權,對小婷心理造成重大傷害,行為應予嚴厲譴責。不過考量他事後認罪悔過,且積極賠償,雙方已達成和解,被害人也表示願意原諒,加上陳男並無前科,因此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宣告緩刑3年,並須接受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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