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球棒嗆聲不算恐嚇罪 因「朝下無揮舞」

持球棒嗆聲不算恐嚇罪 因「朝下無揮舞」

球棒嗆聲,竟然還不構成恐嚇罪!去年3月11號晚間,新北市汐止區林姓計程車司機,不滿黃姓駕駛按喇叭,雙方發生行車糾紛,林姓司機擋下對方的車又拿球棒下車理論,最後鬧上法院。但沒想到法官卻認為,雖然司機有拿球棒,但「棒頭朝下」而且沒有揮舞,所以不構成恐嚇。

球棒 嗆聲 恐嚇 喇叭 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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