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表中華隊在荷蘭奪下世界冠軍的卓家馨,因提供4家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被依洗錢防制法判刑3月、緩刑5年;對此,卓家馨今(16)日在臉書發聲,強調「我沒有協助詐騙集團詐款20萬,我是受害者」。
判決指出,卓家馨於2023年5月間,在網路上看到一則「寵物津貼補助」廣告後,加入了一個投資LINE群,群組成員要求提供個人銀行帳戶,卓家馨便依對方要求,提供自己申辦郵局、中信、台新、合庫帳戶資訊,也將提款卡、密碼與網路郵局帳密發送給對方,對方則聲稱資料只會模擬資金進出,保證不會造成損失。
未料,這些帳戶隨即被詐騙集團用來詐騙民眾,警方循線調查發現帳戶持有人為卓家馨,依幫助詐欺、洗錢罪起訴,最終依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判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萬元,得易服勞役;緩刑5年,附帶條件為須分期賠償告訴人10萬元(每月支付2000元)。
然而,卓家馨對此結果並不滿意,於今日17時43分在臉書上發文「我再次強調,我沒有協助詐騙集團娜款20萬!我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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