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閨密借住家中 他獸性大發!賠250萬換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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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14年前試圖性侵妹妹借宿家中的友人未遂。(示意圖/Pexel)
一名男子14年前試圖性侵妹妹借宿家中的友人未遂。(示意圖/Pexel)

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到好友家中借住,卻慘遭好友的哥哥阿明(化名)趁她熟睡時性侵,好在並未得逞。法官審理時認為,阿明辯稱當時涉世未深,已經坦承犯行,也向小花道歉取得諒解,最終依照犯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阿明1年8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緩刑條件是阿明須履行調解約定,賠償小花新台幣250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14年前阿明在家中看見妹妹友人小花獨自睡在沙發上,竟伸出狼爪猥褻,還意圖性侵,所幸小花當時被驚醒,立刻翻身躲避,阿明見無法得逞才作罷。

阿明因為此事被小花提告,雖然辯護人強調,阿明犯後態度離好,過去無前科;這起案件是「涉世未深」才會觸法,事後深感後悔,希望法官能依法減刑。

法官審理時認為,阿明明知小花借住,為滿足一己私慾伸出狼爪,並且接受警詢與偵訊時都未正視自身所犯的錯誤,僅承認猥褻一事,最後才在法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坦承犯行,犯後態度難認良好,所以不予減刑。

法官表示,阿明利用小花的信任,趁其未加防備時意圖性侵,造成女方身心不可抹滅的傷害,產生的危害不輕,應當嚴懲;考量阿明已經坦承犯行,也向小花致歉並取得諒解,最終依照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3年;緩刑的條件是阿明必須遵守調解約定,賠償小花2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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