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認了討客兄」 小王嗆綠帽夫:她是我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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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婚內偷吃還住小王家!兩人親密互動全被抓包。(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人妻婚內偷吃還住小王家!兩人親密互動全被抓包。(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中部一名人夫結婚才1年,卻發現妻子小芳(化名)偷吃男性友人阿志(化名),他多次試圖挽回婚姻,甚至在LINE訊息中警告對方「她是我的女人」,沒想到卻被冷回一句「早不是了」,讓他心碎不已,最終憤而對2人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小芳與阿志已逾越正常交友分際,判2人須連帶賠償人夫3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男子與小芳於111年9月結婚,但婚後不久就察覺異狀,發現小芳與阿志互動親密,甚至多次過夜同居。男子雖不斷試圖挽回妻子,但在兩人的訊息中小芳坦承「我愛阿志,他照顧我比你照顧得好」,更稱「我是討客兄了」,而阿志也在訊息中直言「我認定她是我老婆了」,還陪同小芳辦理與男子的離婚手續。

男子氣得提告,主張2人明知婚姻關係仍存續,卻仍交往、同居,侵害其配偶權,導致男子婚姻破裂、精神痛苦,並請求連帶賠償50萬元。除此之外,男子表示兩人婚姻期間曾花3萬元購買iPhone 14手機送給小芳,要求女方返還。

儘管小美與阿志辯稱兩人是在離婚後才逐漸發展關係,但法院審酌通訊紀錄、照片及雙方經濟條件,認為小芳與阿志確實於婚姻存續期間有不當往來,甚至還有同居行為,因情節重大,核定慰撫金30萬元較為適當。至於手機部分,因屬贈與且所有權已轉移,且現已不在小芳手中,占有不明,判決不須返還。

法院判小芳與阿志須連帶賠償30萬元,並自113年12月7日起加計年利率5%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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