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分局員警黃瑋震去年7月13日凌晨巡邏途中,遭吸食含有「喪屍毒品」依托咪酯煙彈的27歲男子黃國維毒駕撞死,徒留愛妻、幼子,新北地檢署去年12月2日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與毒駕致死罪起訴黃男,並交由國民法官審理;而新北地院國民法官近日密集開庭審理後,今天(26日)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與毒駕致死罪判處黃國維18年6月徒刑。
據悉,已故的28歲三重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黃瑋震,去年7月13日凌晨1時許,搭乘巡邏車巡邏途中,在正義北路停等紅燈時,遭吸食「喪屍煙彈」的男子黃國維高速迎面猛撞,導致黃員全身多處骨折導致創傷性血胸,送醫搶救4個小時仍宣告不治。
檢警調查,有毒品等多項前科的黃國維,案發前曾使用過K他命、安非他命、喪屍煙彈等毒品,多種毒品混用後,當天凌晨開車上路到三重地區載朋友,沿途闖紅燈、高速狂飆,最終釀成黃員殉職的憾事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