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吳姓男子,去(2024)年6月因案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未料他卻趁同房舍友A熟睡之際,以手撫摸對方下體,猥褻得逞。舍友A透過舍友B告知才發現自己被猥褻,並通報看守所主管,37歲吳男因而被依乘機猥褻罪起訴,近日判決出爐,吳男被處有期徒刑7月。
新北地檢起訴書指出,37歲吳姓男子去年因另案被羈押在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同房舍友A在同年6月某日服用安眠藥後沉沉睡去,吳男竟起了色心,自同日凌晨0時35分起,以手狂撫摸舍友A之下體,直到0時57分才停止,過程持續22分鐘。
舍友A因熟睡玩全不知自己遭到侵犯,直到當天上午睡醒後,經由舍友B告知,才趕緊將此事通報看守所主管,調閱監視起影像後,確認吳男有猥褻之情事。
檢方依乘機猥褻罪起訴吳男,新北地院審酌,吳男為滿足自己之性慾,竟對舍友A為乘機猥褻之行為,對其身心造成相當程度之傷害,經衡量吳男之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狀況、經濟狀況等,處吳男乘機猥褻罪有期徒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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