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一名25歲謝姓男子去年於砲兵連擔任野戰砲兵士時,拿手機偷拍2名在浴室內沐浴盥洗女村民,當場被活逮,遭依法送辦;謝男也因案退伍,法官審理後,將他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並沒收做案手機。
偷拍狼防不勝防!一名25歲的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謝姓野戰砲兵,去年用手機偷拍2名女村民盥洗,當場被逮到依法送辦,謝男也因此案退伍,法官審理之後依照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沒收做案手機。
判決指出,謝姓砲兵2024年3月26日晚上7時許,在連江縣某村發現有2名女村民在浴室沐浴,竟拿iPhone手機通過隔板偷拍,當場被活逮,並通報警方。
謝男坦承罪行,被依照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之無故攝錄性影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他同年4月3日退伍。
法官審理後,認為謝男為了滿足私人慾望,偷拍他人隱私,侵害他人隱私,考量他坦承犯行也無前科,依照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作案用的iPhone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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