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半夜受不了!射「嘉明」在別人機車 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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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判林男拘役20日。(資料照/翻攝自Pexels))
新北地院判林男拘役20日。(資料照/翻攝自Pexels))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去年10月間半夜,竟在大街上突然掏出生殖器自慰,更將「嘉明」射在阿傑(化名)的機車上,阿傑發現後氣得報警提告,而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林男過去並無前科素行,犯罪後坦承犯行的態度,因此依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指出,31歲林姓男子去年10月1日凌晨0時許,在土城仁愛路巷弄間,裸露出生殖器自慰,並射精在阿傑的機車上,阿傑發現後報警提告,阿傑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等事證,依公然猥褻罪將他起訴。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考量林男過去並無前科素行,另外根據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及犯罪後坦承犯行的態度等一切情狀後,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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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北地院 公然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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