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一名在台陸配因在北市某國小外拍攝影片,此舉引來市議員許淑華不滿,認為該名直播主已違反兒少法、妨礙秘密罪,案經許淑華親自到派出所提告後,警方日前已通知該名劉姓陸配到案,訊後依妨礙秘密罪函送北檢和北市社會局裁罰。
警方調查,本月15日上午08時許,松山分局接獲導護媽媽報案,位在民生東路某國小附近,有名女子在校外拍攝疑似有拍攝到校園內小朋友,經導護媽媽告誡後,該名陸配隨即離開。

事發後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不滿,親自到警局提告該名陸配妨礙秘密和違反兒權法,警方隔日循線找到該名52歲劉姓陸配,經查劉女已有台灣身分證,她向警方供稱,就住在附近,平時都會直播記錄生活,沒想到會因此觸法。
警方事後聯繫校方和家長會,均無人對此有意見,也並未要提告,因此警方在製作完筆錄後就讓劉女離開,訊後將依妨礙秘密函送至北檢偵辦,另違反兒權法部分,則函送北市府社會處裁罰。
對此北市社會局表示,目前收到警方提供兩名疑似行為人,將持續追蹤司法結果後再行評估是否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