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剴剴案」,今日庭訊中,被告劉彩萱坦承,曾多次用毛巾、水果套、塑膠袋等物品綑綁剴剴手腳,讓他罰站客廳、躺在地下室地板,甚至只穿尿布冰冷過夜。儘管過程驚人且不合理,劉彩萱仍當庭向法官堅稱:「剴剴的傷,都是他自己造成的!」
劉彩萱向妹妹劉若琳的律師供稱,因剴剴愛哭鬧又亂叫,初期會抱回來安撫,但後來改讓他「冷靜區」自行發洩情緒。即便妹妹劉若琳曾提醒「不要讓孩子一個人站著」,劉彩萱仍堅持做法未改。
關於剴剴脖子受傷流血一事,劉彩萱坦言,是在洗澡穿衣時發現異狀,卻模糊交代「忘了妹妹怎麼解釋」,僅說自己有幫剴剴擦藥。
律師進一步追問綑綁過程,劉彩萱坦言,當時因妹妹手術無法照顧孩子,擔心剴剴自撞,遂以毛巾綁住手腳,將他安置在紅色大澡盆內,並否認不是檢方偵訊時用的「水桶」。她強調,當晚剴剴身上已無綑綁,毛巾則放在客廳。
庭上也揭露,剴剴一度被脫掉睡衣,僅穿尿布,被外傭Mira親眼目睹躺在地下室冰冷地面15至20分鐘,劉彩萱則稱是「躺在地上是為了消水腫」。而面對剴剴撞頭自殘情形,她承認「有時來得及接住,有時來不及就冰敷、擦藥」,並於周圍鋪設巧拼地墊。
針對傳送剴剴綁住照片一事,劉彩萱辯解「只是發牢騷」,還承認曾對勸阻她的妹妹怒罵「閉嘴」。為防止剴剴抓頭、剁地、撞傷,劉彩萱進一步供稱,改以水果套加塑膠袋固定剴剴頭部,並戴上口罩防止過敏流鼻涕。
至於讓剴剴被固定在椅子上,劉彩萱辯稱,是為了讓孩子「有地方可以靠」,且妹妹也要求她向社工單位呈報。
輪到檢察官反詰問時,劉彩萱更承認,曾在妹妹動手術期間,幫忙照顧另一位托育小孩,因該名小孩喝奶後容易躁動還容易吐奶,擔心嗆到,只好用長毛巾將小孩胸部固定在餐椅上,當時有拍照傳給妹妹,但妹妹沒有回應。
檢查官也在追問所謂的「冷靜區」,劉彩萱辯稱,當初只是要剴剴「想哭就去那裡」,認為並非「罰站」。但隨後又承認,「後來就變成他罰站的地方」,不僅在一樓家中客廳,自己三樓的住處也曾讓剴剴罰站。她甚至傳訊給妹妹表示:「等下我去洗澡,他就要繼續站了,讓他爽一下。」
儘管過程處處透露不當照顧與矛盾說詞,劉彩萱仍堅稱:「剴剴身上的傷勢,都是他自己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