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60多歲男子阿新(化名),覬覦女友女兒小惠(化名),竟謊稱有中醫執照、說小惠身體不好需要針灸調理,誘騙小惠到住處性侵得逞。儘管阿新辯稱其下體因藥物「勃起就撕裂」否認性侵,但最高法院日前仍維持一、二審8年徒刑判決,駁回阿新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新以子時針灸效果最好為由,約小惠在2023年3月18日近午夜12點時,到其住處進行2次針灸,結束後把安眠藥混入「調理藥物」讓小惠服下。小惠昏睡期間雖短暫恢復意識,但無力反抗阿新侵犯,只能事後在朋友陪伴下驗傷提告。
阿新除否認餵食安眠藥,也辯稱自己曾因為糖尿病藥物發生泌尿道感染,一旦勃起生殖器會有撕裂傷,並指女友知道他這有情況;女方證實阿新不舉、「軟軟的不能插入」,更懷疑女兒把殘留男友DNA的藥物,塗抹在內褲、下體內栽贓。
辯護律師主張,阿新不是中醫師不會針灸,警方也沒找到相關物品、筋膜槍,DNA鑑定、藥物鑑定無法直接證明是阿新下藥、性侵,性侵只有小惠片面之詞。但一、二審法官均不採信小惠塗抹栽贓說法,且診斷證明表明阿新有能力性侵、DNA在小惠下體深處採集到,均判阿新8年徒刑。
案上訴到最高法院,辯護律師主張全案證據不足,並指小惠母親偏袒男友、不支持親生女兒行為,常理上難以想像,再稱先前判決未詳查診斷書、過於速判小惠媽媽證詞,而作出不利阿新判決。不過最高法院31日駁回上訴,維持阿新8年徒刑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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