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男子被妻子抓到在交友軟體認識另外一名女子發展曖昧關係,多次傳送了「想要妳的抱抱」、「腿有點軟」等曖昧對話,怒而提告兩人侵害配偶權,請求50萬元賠償。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兩名被告言行已經超越普通朋友界線,判決連帶賠償原配15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男子的妻子主張兩人於2007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女,未料丈夫在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子後互動過於親密,不只在對話中互稱「老婆大人」、「乖寶寶」,還頻繁發送「想要妳的抱抱」、「腿有點軟」、「明天好好抱」、「妳太迷人了」、「有這麼迷人你太誇張了」、「多練腳力吧」等曖昧訊息。
妻子還發現丈夫深夜與曖昧女子相約外出,還多次轉帳匯款給對方,指控兩人的關係早就已經超越了正常朋友關係的範疇。
而面對妻子的指控,該名丈夫否認有不倫關係,強調與曖昧女子未發生性關係,該女子也不知他已婚,兩人只是普通朋友,還反控妻子曾對他施暴,兩人婚姻早就破裂,因此還另提離婚訴訟。
基隆地院審理時,認定妻子提出丈夫與曖昧女子完整通訊紀錄、汽車旅館搜尋紀錄、車輛活動紀錄為證。因此法院認定從對話中可見兩人情感表達過於親密,顯然超過了單純友誼範疇,足以對婚姻造成損害,構成侵害配偶權。
法官審理時也指出,即使夫妻間感情生變,婚姻關係還沒有正式解除之前還是必須盡到忠誠義務,不得與他人發展曖昧關係。最後法官斟酌雙方經濟狀況與侵害程度,判決丈夫與其曖昧對像應連帶賠償妻子精神撫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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