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預感會偷吃?綠帽夫拿「貞操協議」討百萬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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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婚後曾簽署「貞操協議」,丈夫在妻子外遇生子後,主張對方違約索賠。(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一對夫妻婚後曾簽署「貞操協議」,丈夫在妻子外遇生子後,主張對方違約索賠。(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屏東一名人夫阿德(皆化名)與妻子小美長期分居,沒想到分居期間小美卻紅杏出牆,還替小王阿勇生了一個兒子,阿德不堪被戴綠帽,以雙方婚後簽訂的「貞操協議」為依據,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小美違反協議內容,並請求賠償100萬元。法官審理認定小美違約,因此判賠1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內容顯示,阿德表示自己與妻子小美從2016年9月開始處於分居狀態,小美卻在108年期間出軌,甚至替外遇對象阿勇生下一子,嚴厲譴責妻子背叛婚姻,甚至違反雙方於2015年12月15日所簽訂的婚後協議。

依據雙方協議,約定婚後互付忠誠義務,若有外遇,需支付100萬元違約金。阿德主張小美違約,遂依協議內容及民法相關規定,向她求償100萬元。雖然小美在法庭上承認發生婚外情,並為阿勇生子的事實,然而,她對於阿德提出的100萬元賠償金表示無力負擔,並強硬地表示「一毛錢都不會給」,要求法院駁回阿德的請求。

法院審理認定,阿德提出的婚後協議書及證據屬實,且小美承認外遇產子,法官認定小美明確違反協議書中的貞操與忠誠義務,且替外遇對象生子嚴重破壞婚姻關係,屬情節重大之違約行為。法官認為小美雖聲稱無力支付,但協議書中100萬元的違約金屬合理範圍,並無過高之虞,因此判決她需全額賠償。本案可上訴。

•以上言論由 鏡週刊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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