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其父柯承發17日病逝,享耆壽94歲,預計3月10日舉辦告別式,台北地院2月27日也裁定至3月10日,解除柯文哲對母親何瑞英、妻子陳佩琪,妹妹柯美蘭及弟弟柯宇謙的禁見通信;而台北看守所今天(3日)也指出,根據規定,柯文哲應該要於喪葬日前2天,也就是3月8日前提出申請,此外,針對柯文哲在監所中不慎閃到腰一事,北所也說,倘若感到不適,會協助安排門診勘診。
台北看守所指出,考量柯姓被告最近親屬喪亡(須與家屬討論治喪)及仍屬禁見被告身分,基於台北地方法院2月27日函文及管理必要,依羈押法第61條第3項的規定,讓他在適當處所辦理接見。
北所也說,根據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第5條第2項第1款規定,返家探視應於死者亡故日起至喪葬前二日(包含假日),提出申請;也就是說,柯文哲必須要在3月8日前提出申請才能替父奔喪。
另外,柯文哲的妹妹柯美蘭昨天探視柯文哲時,發現他在看守所內不慎閃到腰,雖感到疼痛,但傷勢並不嚴重;對此,北所也說,收容人覊押期間如身體感到不適時,本所會協助安排於所內門診看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