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警分局一名許姓所長,於2月24日晚間下班後,受友人邀請前往台北市某提供女陪侍服務的不當場所。消息曝光後,新莊分局立即展開調查,確認許姓所長確實涉足該場所,隨即依規定記一大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新莊分局副分局長張俊明表示,許姓所長雖為非勤務時段前往該場所,但其行為已嚴重影響警察形象,因此分局火速召開考績會,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給予大過處分,並調職處理,同時追究相關主管的考核監督責任,展現維護警紀的決心。
據了解,許姓所長為警專23期畢業,警佐班38期,107年結訓,任官後歷任新店分局坪林分駐所長、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長、蘆洲分局更寮派出所長,去年5月調任新莊分局五工派出所長,平常工作表現勤務正常。
新莊分局強調,警隊紀律不容鬆懈,未來將持續加強內部管理,嚴格要求員警自律,以維護警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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