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3次!受刑人被室友性侵 崩潰向管理員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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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監獄發生受刑人遭室友性侵事件,經審酌後,法官判加害者4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示意圖/Pexels)
台中監獄發生受刑人遭室友性侵事件,經審酌後,法官判加害者4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示意圖/Pexels)

台中監獄裡驚傳性侵案件,受刑人阿玉(化名)遭吳姓室友性侵,吳男出言脅迫阿玉替他自我安慰,最後阿玉忍無可忍,向管理員進行投訴。經審酌後,台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以及強制性交罪,判吳男4年6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2023年4月阿玉跟吳男分別借提至台中監獄,共同收容於信區2樓丁舍84號房。並於同年4月30日,吳男出言威脅阿玉,「若不配合,就要讓你無法好好休息」等言語,強迫阿玉為他排解性慾。

在案發過程,阿玉曾多次拒絕,但吳男卻繼續出言威脅,阿玉最終只能屈服,任由吳男拉手進行自我安慰,並於同日得逞3次,阿玉在過程中不停試圖閃躲,擦嘴。隔日,阿玉,向監獄管理員投訴。

該案經台中地院審理,監獄管理員於審理過程中指出,阿玉當下有明確表達自己被欺負,且對吳男身形感到恐懼,當下才不得不屈服。吳男則矢口否認,辯稱2人為合意性交,但經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吳男多次拉阿玉手,按壓阿玉頭部,因此不予採信。

法官表示,吳男因滿足私慾,無視對方意願,缺乏尊重個人對於身體自主權利觀念,對被害造成身心傷害,並於審理期間否認犯行,企圖脫罪免責,判吳男1個強制猥褻罪、2個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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