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企圖撞警中彈亡 家屬:將告警警:依法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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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家屬陪同相驗無法接受,認為嫌犯罪不及死。(圖/東森新聞)
嫌犯家屬陪同相驗無法接受,認為嫌犯罪不及死。(圖/東森新聞)

新北市板橋一名55歲凌姓嫌犯,昨天(6日)上午11點多,開車拒檢逃逸,被員警開5槍,其中一發擊中他的胸膛,搶救後宣告不治。嫌犯家屬陪同相驗無法接受,認為嫌犯罪不及死,質疑警方執法過當。而板橋分局強調,員警依法執法,為了避免更大危害,朝輪胎射擊。

嫌犯拒檢逃逸,差點撞上無辜騎士,員警連轟5槍,要他把車停下。

員警:「下來,下車,下來下來。」

嫌犯中槍,搶救後宣告不治,家屬陪同相驗無法接受。

死者家屬:「罪不及死,在轉彎處如果他要橫衝直撞來講的話,真正要怎樣逃亡,來講的話,那是不是不會按喇叭,讓機車先閃開。」

55歲死者,是轄區竊案嫌犯,6號上午11點多,他開AB車載著毒品通緝犯,車上還有毒品和刀,經過新北市板橋大觀路,被巡邏員警發現,一路拒捕企圖撞警,警方擊發5槍,其中一發貫穿車輛,擊中死者胸膛。

死者家屬:「你這樣近距離(開槍)在A柱,A柱到那台車不到10公尺,而且我弟那台車,等雙載摩托車離開之後才起步,速度不到5公里,你沒辦法射到輪胎,你是做什麼警察?」

死者家屬質疑警方執法過當,表示將提告。

死者家屬:「(死者)也是有在做承包的工作,只是景氣不好,那他所犯的事,也只是在偵查中,我弟弟他也沒有被通緝。」

開槍的是24歲員警,警專39期,畢業分發到沙崙派出所,服務兩年多。事發後,板橋分局強調,員警勇於任事,保護同事及用路人安全,朝左前輪射擊,避免危害發生,依法執法。至於當下同在車上的43歲毒品女通緝犯,到案後供稱,當下有阻止死者衝撞。車上被搜出刀和毒品,被依法送辦。一場警匪追逐,奪走一命,員警執法用槍,再度引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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