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吉安分局員警在巡邏時,看到一輛機車鑰匙沒拔,好心上門提醒車主,沒想到卻在警用電腦中發現這輛車遭人侵占。員警進一步詢問騎車的男子,問車是哪裡來的,男子才說是在路旁看到車鑰匙沒拔,自己順手牽羊。
花蓮吉安分局員警巡邏路過時,看到一戶民宅前的機車鑰匙沒拔,好心上門提醒。男子vs.員警:「我的車啊,我租的,(蛤,你租的),對,(你鑰匙沒拔,你出來一下)。」
不過員警看到車鑰匙沒拔,在找尋車主的同時,也用電腦查詢機車的資料,沒想到電腦顯示,這輛機車10月份時就通報失竊。
員警:「有尋獲了嗎,沒有如果它尋獲不會出現這個,你這台我們電腦跳出來是贓車,是侵占,那我們現在拿去派出所保管,你有沒有意見。」
儘管男子供稱,這輛機車是自己租來的,可是警方聯繫租車行,車行卻表示,10月時將車出租給一名女子,但機車原訂租2天,女子卻逾期沒有歸還,車行只好向警方報案侵占。
警方詢問男子車是哪裡來的,男子表示,是在吉安七腳川溪附近,看到這輛機車的鑰匙沒拔,順手將機車偷走,當成自己的代步車。不過這個把別人機車占為已有的行為已經觸法,男子也被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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