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員工控訴,今年4月在壽司郎打工時,遭男同事騙到沒有人的地方,趁機觸碰、強吻她,她向店長反映並提告,原本對方有意和解,實際上態度卻完全沒有悔意,男同事的媽媽甚至嗆聲,超過3萬元就不賠償。而這個月收到簡易庭判決,男同事可以易科罰金5萬,讓她難以接受,再提上訴。
當事受害者李小姐:「要走的時候,他就開始對我毛手毛腳。」回想起遭職場性騷擾,李小姐還是很受傷,控訴她今年4月,18歲還在讀高中時,到新店壽司郎打工,休息時間遭男同事騙到這處,一般民眾也能進入的樓梯間,說這裡是員工休息室,她因為剛來不熟,不疑有他,沒想到被趁機騷擾。
當事受害者李小姐:「(男同事)靠在我肩膀上,撫摸我的手說什麼,妳的手好小喔之類的,我那時候就覺得不太舒服,我就起身想要走人,他就抓住我雙手,開始強吻我,我當下就很害怕,然後也沒辦法動,因為他抓住我雙臂。」
事後李小姐向店長反映,店長也詢問了男同事,對方卻否認,更指控李小姐造謠,而男同事也透過IG看過就消失的限時訊息,向李小姐道歉,疑似擔心留存紀錄,讓李小姐覺得沒有誠意。
當事受害者李小姐:「(簡易庭判決)他5萬元就可以交保,拘役50天,易科罰金一天是1000塊,剩下我就沒有任何的賠償。」
李小姐4月底提告,直到收到簡易庭判決,認為罰太輕,李小姐也指控,男同事的媽媽協助處理,態度卻非常強硬。當事受害者李小姐:「他(男同事)當時我們一見面,完全沒有悔過的意思,甚至對方媽媽態度還很強硬,一直想要打斷我們講話,就是說反正多於三萬就是不賠,所以我們也沒有真正去談到和解金,也不是談不攏。」
對此壽司郎回應,公司評估後,已經解雇男員工,如果收到檢警通知,公司都會配合調查,內部員工也都不知情,只是事發至今,李小姐餘悸猶存,不敢再打工,心裡傷害難以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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