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凍未條,竟於校園內大膽猥褻少女,在警詢時仍辯稱「只有勾肩搭背」。檢方檢視相關證據後,認定確有猥褻情事,提起公訴。法官審理後,判處該軍人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現役軍人阿強(化名)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少女小柔(化名),前年5月27日,兩人相約於某國小校園內散步聊天,未料阿強竟在附設幼稚園、教室、廁所、走廊等處親吻小柔,並多次觸碰其胸部和私處,猥褻得逞。後因小柔身心健康狀況調查表分數異常,老師察覺不對勁,整起案件才被揭發。
小柔母親得知後氣炸,憤而提起告訴。不過阿強在警詢時仍辯稱,雖然有跟小柔在校園內見面,但僅有勾肩搭背、摟腰、親臉的行為,並沒有猥褻等情事。
檢警檢視兩人對話紀錄,其中阿強在事發後多次向小柔道歉,包含「我覺得我今天這樣太衝動了」、「我真的真的很對不起」、「我真的覺得我們在一起的發展太快了」,小柔則難過回應「我難過是因今天的事情,是因為信任才讓你這樣子」。檢方認定阿強猥褻屬實,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強明知小柔為未滿14歲之少女,為滿足一己私欲,竟對其進行猥褻行為,對於小柔之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實屬不該,但考量阿強年紀尚輕,案發當時和小柔為男女朋友關係,且已和小柔及其母親達成調解,因此判處阿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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