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出主管性侵員工案件!北市一名餐廳老闆,趁女員工提離職之際,竟在餐廳內2度性侵得逞。儘管事後提出60萬和解,仍被女員工拒絕,被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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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ETToday》報導,受害女員工小涵(化名),2022年3月22日晚間向餐廳負責人阿德(化名)提出離職,卻被男方帶至餐廳後門外討論,期間阿德不斷詢問「要不要當我女人」,小涵明確拒絕後,竟遭阿德強吻、觸摸胸部,強行侵犯得逞。
驚魂未定的小涵想向女主管求助,但阿德還不放過她,當晚再次以工作為藉口,稱開了新店後要將其交給小涵經營,把女方帶到地下室廁所,接連性侵得逞,小涵事後在友人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阿德在庭上矢口否認犯行,並提出「未認罪前提支付60萬元」盼與小涵和解,被小涵拒絕。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德利用職場從屬關係,和小涵製造單獨相處機會,連續2次性侵,對小涵造成嚴重身心創傷,審酌其經濟能力、家庭背景等,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德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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