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一名女學生遭昔日的老師猥褻,事後身心受到重創,在保健室動也不動長達4小時,嚇得同學急忙叫救護車將她送醫。
根據判決書,男子大牛(化名)跟女子小愛(化名)曾為師生關係,之後變成同事。今年3月的某天下午,小愛因心情低落便傳訊息給大牛,到了晚間,大牛開車到小愛的工作地點,再把小愛送回家。
大牛載小愛回家後,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小愛的家,隨後在客廳安撫小愛情緒,期間稱「其實妳不漂亮,但妳很有才華,我很喜歡妳的才華」、「我與老婆很久沒有性生活了,需要有人做O,妳是我的性幻想對象」,並違反小愛意願,強吻對方8次、強碰私處2次。事發後5天,小愛選擇報警處理,全案經小愛委託2名律師,訴由警方報告偵辦。
大牛對此辯稱,當天小愛情緒低落,他便開車到小愛的工作地點,再把對方載回家,直到抵達小愛家,發現租的房子很大,以為裡面還有其他同學,想說進去看看,不過只有小愛一個人住,後來小愛開始哭,說家中經濟很困難,所以他才安慰小愛,並拍拍肩膀,且未經同意就親了對方額頭。
大牛否認強吻、強碰私處等指控,他覺得小愛會這樣說,是因為缺錢才會設計他,猜測小愛是心想他很有錢。
小愛供稱,大牛在家裡客廳開導她時,一開始一切正常,但大牛突然提到很久沒跟老婆發生關係,很想跟她「試試看」,隨後她就被大牛強吻、強碰私處,事後她還被問什麼感覺,但基於家裡只有她一個人,也怕被傷害,當時她才回說「長輩的愛」,期間一共被強吻8次,大牛還說她的嘴唇「很軟,下嘴唇很像石膏像」,一句話讓她覺得很噁心。
檢察官考量,小愛對於大牛在案發當天的言語、動作細節等,均能逐一描繪敘述,認為小愛的證述並非憑空杜撰,加上小愛以證人身分到彰化地檢署時,情緒反應真誠、自然,且討論到被猥褻的過程中,不斷落淚、啜泣,最後甚至大哭,顯示被猥褻的情節應堪予採信,依法提起公訴。
此外,小愛的老闆娘補充,案發後4天,小愛打電話給她,稱被大牛親、抱,而且哭得很慘;另名證人則稱,案發後幾天,小愛在保健室從椅子上跌落到地,且無法回應她,甚至淚流不停,很像石化,整整不動4個小時,因此將小愛緊急送醫。
針對本案,法院依強制猥褻罪,處大牛7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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