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女子11月搭乘台北捷運板南線車廂持美工刀傷人,造成1名學生左臉、左頸等多處受傷,新北地檢署近日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王女,並請求依兒少法規定加重其刑。
根據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11月8日晚間10時15分許王女搭乘往頂埔方向的捷運藍線車廂,在新埔站時拿出隨身攜帶的美工刀攻擊人,王女稱當天去公司辦理離職,因心情不佳,持刀劃向學生頸部。學生左臉有8公分傷口,左頸有1.5公分,左耳則有2公分撕裂傷等。
王女說,持刀劃傷學生後,雖然幻聽消失,但仍想繼續攻擊。起訴書指出,王女在10月17日到11月2日間不斷傳訊息給自己,曾提到幻聽對象,不過王女沒有就診精神科紀錄。
檢方指出,王女因想宣洩對生活、工作不滿,事先將美工刀放在口袋,並以密閉式大眾運輸工具為犯案地點、選定學生犯案,認為王女是在有意識下、經過思考而犯行,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王女,並請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