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尷尬了!一名來自非洲的酋姓街頭藝人,日前在鶯歌區永吉街上,在大馬路邊表演噴火秀,整個過程都被一旁友人與民眾錄下,而轄區警方主動查處,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將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
透過民眾拍攝的影片可見,這名來自非洲的35歲酋姓男子,日前在鶯歌區永吉街上表演噴火秀,而他身旁就是民宅,旁邊還停放著一部轎車,馬路上更有車輛往來,整個過程都被同為外籍的友人錄下,而錄影民眾也不禁發出驚嘆:厲害唷!
而轄區三峽分局警方網路巡邏發現影片後,主動查處,通知酋男到案時,發現他大約2年半前,以馬戲團工作名義來台,並領有街頭藝人證照,他透露,事發時間大約在11、12月間,忘記確切時間點,因不諳台灣法律,不清楚在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玩火,後續警方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於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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