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徐姓男子日前在求職網站徵才,騙A女(化名)如果同意「潛規則」可以拿高薪,她穿絲襪前往面試,徐男拿空氣槍逼她發生關係,而A女因為月事來流血,徐男稱可以幫解「血水咒」,最高法院判他7年6月。
判決書指出,徐男在2022年1月在求職網徵才,同年3月假扮人事部女員工,透過LINE跟A女連繫,如果她願意讓老闆「潛規則」可獲高薪、較好福利等,慫恿她化濃妝、穿著透膚絲襪來面試。
徐男以老闆角色面試,再拉下鐵門,拿空氣槍威脅A女,暗示A女如果不從會遭致不測,逼A女跟他性交,A女儘管月經來,怕拒絕可能會有生命危險,讓徐男性交得逞。
徐男表示,「與A女發生性行為過程中,A女因月經流很多血在地板,地板有味道」,還跟她說她沒完成任務,要做完才算,「我才會解妳血水咒。妳要就一下回來做完。」A女說,「請不要恐嚇我。」
一、二審法官審酌徐男跟A女僅是面試者與求職者關係,第一次見面,徐男竟為滿足一己性慾,拿槍嚇A女,以脅迫方式違反A女意願,對A女強制性交犯,漠視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權,殘害A女身心健康,惡性重大,徐男犯後否認犯行,判7年6月。徐男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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