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男子發現老婆出軌好朋友,憤怒的找其他同事去毆打小王,導致小王手遭打斷,事後仍不解氣,尋求法律途徑維護權益,日前判決出爐了。
判決書指出,一名男子阿強(化名)與美美(化名)結婚後,卻發現妻子竟出軌同事兼好友小帥(化名),甚至兩人已發生過性關係,且這件事在112年3月底遭小帥的老婆花花(化名)抓包,花花更與美美簽署協議書,約定由美美給付30萬元給花花,作為侵害配偶權的賠償。
此外,阿強透露,今年4月底時,他曾收到小帥的line訊息,內容提到要與他約見面溝通,「我勇敢面對阿,現在換你不敢面對喔,找你老婆出來講話」、「你老婆討客兄你不敢打他喔,你是龜兒子」,讓阿強氣憤不已,向小帥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小帥則表示,他與美美確實有發生婚外情,當時被花花發現後,兩人之間便簽定協議書,約好不再私下接觸、交往,但美美在同年6月時違反約定,主動與帶他進家中長達4個多小時,這次又被花花發現後,直接進行提告,美美遭判罰50萬元給花花。
小帥坦言,與美美之間的關係是一時意亂情迷,對於造成花花極大壓力,以及需長期服用精神藥物,才能穩定情緒入眠及維持日常生活感到十分懊悔,目前也試著挽回幸福,使雙方婚姻狀態回復原狀,也控訴阿強在得知情況後,竟對他動私刑,夥同公司其他同事痛毆他,導致手被打斷。小帥以已反省自己不當行為、努力修復自婚姻裂痕、忍受小帥的傷害行為,請求法官駁回阿強的告訴,或酌減阿強求償的100萬。
新北地院調查,小帥與美美的聊天紀錄中提到,「我怎麼會去追兄弟的老婆」、「我愛你」、「我沒錢可以找女人嗎」等詞,甚至兩人在對話中也提到第一次發生關係的細節,再參考美美及花花之間的協議書,認定小帥有侵害阿強的配偶權,判小帥應給付30萬元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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