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卓姓男子2023年於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少女,並在去年5月時,帶著少女和2名友人到摩鐵遊玩。四人進行分組大冒險,沒想到卓男大冒險輸了,竟被要求與少女到廁所發生關係,而卓男竟也接受要求,最終遭檢方起訴,近期台南地院也對此案做出判決。
判決書指出,卓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少女,2023年5月間,卓男與少女以及另外兩名友人相約至台南某間摩鐵聚會。當天四人分為兩組進行大冒險遊戲,卓男與少女為一組,另兩名友人為另一組。遊戲期間,卓男與少女因輸掉比賽而被要求接受懲罰,要發生性行為。
令人驚訝的是,卓男在聽到懲罰內容後,竟真的帶著少女進入廁所並發生性行為。事後案件曝光,卓男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且其他證人的證詞進一步證實了事實經過。
法院審酌後認為,卓男前因藥事法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3月、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確定,且卓男明知被害人為少女,思慮尚欠成熟,並無完足之性自主能力,卓男仍不能克制己身情慾衝動,為滿足一己私欲,與被害人性交,卓男法治觀念淡薄,對被害人之身心健全、人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法院認為,姑念卓男於犯罪時,正值年輕氣盛、血氣方剛之年紀,一時衝動致鑄錯誤,卓男犯後於偵查中坦承犯行,兼衡被害人對於本案之態度、卓男的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智識程度及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最終判處卓男5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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